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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更新日期:113-11-01
- 發布單位:實驗動物中心
本校研究師生若有從事動物實驗請事先申請
依據農業部「動物保護法」及本校「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交大校區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設置及管理辦法」規定,教師、研究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欲進行科學應用計畫,需事先提出申請,經照護委員會(IACUC)審議核可後始得進行動物實驗。請欲進行動物實驗之人員依規定提出申請,如違反規定依動物保護法將有罰則。
動物實驗申請行政流程,請洽吳佳文小姐 #56943 (chiawen@nycu.edu.tw)